2019年2月13日,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发布公告草案,关于修订电饭锅的强制性商品检验规则。
根据草案,带有内锅且容量小于等于10L的电饭锅需要满足第6.5部分“热效率测试”和第7部分标准CNS 2518(2016版)中标签的要求。在此公告涵盖范围内的产品的符合评估流程保持不变,如产品验证登录(RPC)或型式认可批次检验(TABI)。
该草案建议以下产品将被豁免强制性商检:
· 仅通过 USB连接的 输入电压为DC 5V的, 且没有电源适配器的产品。
· 仅通过汽车点烟器充电的产品。
· 仅使用三相电压 (空调除外) 或电池供电的产品。
草案一旦实施,旧检验规则将在2020年1月1日停止申请。在新产品范围内的持证人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证书更新工作,否则2020年1月1日将取消原产品的型式认可和证书注册。
相关人士可以在2019年4月19日前提交有关意见。
关键时间节如下所示:
建议的合规截止日期: 旧检验标准不再适用;未更新现有证书或不能提供报告和文件申请新检验标准,会被取消型式认证或证书注册 。